原标题:NBA 2K游戏里球星身上刺青的版权算谁的? 随着分辨率的提高,电子游戏中人物形象的刺青如此
随着分辨率的提高,电子游戏中人物形象的刺青如此逼真以至于和运动员身上的刺青几乎一摸一样。尽管大多数人认为这些刺青属于那些运动员,但法律现实是,那些刺青艺术家可能已经为那些他们创作的刺青图案申请了版权保护。至于说,他们的版权保护范围到底有多宽广,最近一起针对NBA 2K游戏开发商Take-Two Interative的案子有可能为我们提供一些参考。
控告Take-Two的是一家叫做Solid Oak Sketeches的公司,这家公司拿到了众多刺青艺术家的授权,帮助他们保护知识产权。Solid Oak控告的刺青侵权范围包括了勒布朗詹姆斯、史蒂芬库里和安德烈乔丹等NBA明星。这个案子争端主要有两方面:那些游戏中出现的刺青是否被纳入版权保护范围之内;以及,Take-Two对刺青的再次使用和展示有没有违反相关版权法。
首先,版权保护的范围是那些通过有形媒介表达的原创设计。Solid Oak肯定满足原创的部分,但是有争议的是,人身体表面的皮肤是不是有形的媒介。目前看来,通常运动员和刺青设计师之间并没有任何版权转移或者授权的协议,因此默认情况是,设计师依然是版权所有人,而运动员的身体则就是表现刺青图案的有形媒介。如此以来,压力就转移到Take-Two身上,他们要证明在游戏中重新生成这些刺青没有形成侵权。
Take-Two可能的论证是,他们的使用属于公平或微量使用,这通常是反驳版权侵权最好的方式。因为他们在游戏中生成图案的唯一目的是保持游戏的真实性,而且如果不是暂定或者放大,几乎看不清楚那些图案。
这种争论是有先例的。最近一起涉及UFC的案子中,游戏公司在卖出的410万份游戏的封面上明显露出了UFC冠军Carlos Condit胸腔上的一只独立设计的狮子图案刺青。这个图案的设计师被法庭判决获得22500美元的赔偿,但是他拒绝并提起上诉。后来,设计师和游戏公司在庭外达成和解,具体赔偿金额不得而知。
如果Take-Two的案子最终也是庭外和解,游戏公司们还是没法得到准确的司法指导。不过有两种方法可以考虑:第一,游戏公司从设计师那里获得授权;但问题是,如果这么做,其他使用运动员形象的项目例如广告、电影或者电视节目是不是都要去寻求设计师的授权?第二,鼓励运动员自己获得设计师的授权;但问题是,如果有些人获得不了,那么他们在游戏中的角色就没法展现真人身上的刺青。
这个事情看起来很小,但是随着越来越多的人参与到知识产权创作中,加上知识产权保护制度不断完善,我们必须要提前思考IP的保护范围多大才是合理的。你们怎么看?
马开国不晓得该若何回覆,任由软绵绵的抱正在怀里,想摸又不敢摸,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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